首页
关于我们
解决方案
客户案例
服务与支持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小小的展示,
大大的方便!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货物申报系统优化功能如下:
1、调整“生产日期”填报项位置,从商品表体“检验检疫货物规格”栏目中调整为单独的商品表体栏目。
2、“生产日期”填报项格式由“YYYY-MM-dd”调整为“YYYYMMdd”。
3、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6号(关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再制干酪等产品进口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相关要求的公告)范围内的产品须按公告要求填报“生产日期”。
4、进行报关单修撤申请时,“生产日期”的修改要求同上。
来源:关务情报科
如果您在找:
关务系统,海关软件,AEO高级认证软件,TMS物流运输管路系统,车辆运输管理系统,报关软件,通关软件,通关系统,关务管理软件,贸易系统,AEO软件,智能通关,智能申报系统,海关帐软件,对接单一窗口申报,仓库系统,场站系统等管理系统,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