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3年4月23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有关情况。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出席并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刘健 摄) 以下为部分实录中国...
详情 +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16号2011年4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1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
详情 +随着经济的发展,租赁贸易逐渐成为一种活跃的贸易形式,对于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有着积极的作用。今天小编就带你来详细了解外贸活动中的保税货物租赁。什么是保税货物租赁?保税货物租赁指设立在综合保税区内的租赁企业,同承租企业以综合保税区内保税货物为租赁标的物开展的进出口租赁业务。▪ 租赁企业:指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的开展租赁业务的企业或者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承租企业:指与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租赁企业支付租金的境内区外企业。根据不同的业务形态,保税货物租赁也可细分为经营租赁和融...
详情 +一、加贸保税模块更新为便利企业填报进出口保税核注清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于2023年4月18日对标准版应用“加贸保税”模块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贸易账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物流管理系统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为:在进口保税核注清单及出口保税核注清单表体录入界面新增申报总价、申报数量汇总展示功能。小小的展示,大大的方便!二、货物申报系统 2023年04月13日版本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货物申报系统优化功能如下:1、调整“生产日期”填报项位置,从商品表体“检验检疫货物规格”栏目中调整为单独的商...
详情 +Q核查作业统筹叠加实施模式出台背景是什么?A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海关工作会议要求,创新优化核查方式方法,提升核查工作效能,减少多次、重复下厂,实现“下一次厂,核多项事”,助力外贸保稳提质,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开展核查作业统筹叠加实施模式(以下简称“叠加模式”)。Q叠加模式主要内容是什么?A海关核查部门在指令研判派发、人员派单和作业实施等环节对同一时期、同一被核查人的多个核查指令进行统筹叠加安排,由同一核查组统一实施。Q实施叠加模式有哪些积极作用?A核查组统筹叠加实施多个核查作业时,一并开...
详情 +前言规范申报是以满足海关监管、征税、统计等工作为目的,纳税义务人及其代理人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的行为,也是海关审接单环节依法监管的重要工作。企业申报的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规定,满足海关归类、审价、贸易管制、监管的要求。纳税企业规范申报是海关税收征管、“自报自缴”和实现“两步申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错误的申报则会影响归类、审价等监管,从而影响税收及贸管。2023年版《目录》的申报要素设置以科学性、合...
详情 +外资研发中心减免税办理指南问什么是外资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一般是指外国投资者依法设立的,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研发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等方面。外资研发中心的形式可以是外国投资者以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也可以是设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非独立法人的独立研发部门。问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依据是什么?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
详情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更新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6号(关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再制干酪等产品进口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相关要求的公告)及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3年4月13日20:00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行更新。本次更新内容为:1.调整“生产日期”填报项位置,从商品表体“检验检疫货物规格”栏目中调整为单独的商品表体栏目。2.“生产日期”填报项格式由“YYYY-MM-dd”调整为“YYYYMMdd”。3.符合公告范围内的产品须按公告要求填报“生产日期”。4...
详情 +什么是海关稽查?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稽查对象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1.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2.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3.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4.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5.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6.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
详情 +根据《关于开展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模式试运行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7号),南京海关自2023年4月10日起,在部分隶属海关开展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模式的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试点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30日。二、试点海关苏州海关、昆山海关。三、实施范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办理海关出口货物属地查检及申请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纳入此次试点范围,其中出口竹木草制品熏蒸证书、供港澳活动物、危险货物包装性能和使用鉴定...
详情 +近期,国内外又有不少外贸新规开始生效。进口许可、通关便利、贸易限制、贸易救济、产品检疫、企业经营等方面均有涉及。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点击下划线文字,直达链接详情)国内4月1日起 继续对煤炭实施零进口税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支持国内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4月1日起 宁波舟山港加强对非法出口烟花爆竹行为打击力度3月22日,宁波舟山港和浙江易港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非法出口烟...
详情 +重要通知货物申报报关单报文规范格式调整通知(4.9.4版)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对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如下:一、依照总署【2020】129号公告第二条,进口危化涉企业符合性声明、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四类随附单据时,需录入商品项号对应关系。报关单电子随附单据关联关系(EdocRealation)节点增加GNoStr字段,用于表示商品项号关系,多个商品项号用英文半角逗号分隔,如“1,3”。二、版本号调整为4.9.4。三、本...
详情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62号令)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等22部规章进行修改。此次修改涉及条款修改90余条,修改内容众多。小编也对相关条文修改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整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转自:天津海关12360热线如果您在找:关务系统,海关软件,AEO高级认证软件,TMS物流运输管路系统,车辆运输管理系统,报关软件,通关软件,通关...
详情 +保税核注清单是金关二期保税底账核注的专用单证,属于办理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的相关单证。哪些情况下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可以使用调整类核注清单?又应该如何使用呢?下面就由小编给您一一介绍。  ...
详情 +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提升离岛旅客购物体验,现就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公告如下: 一、增加“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和离岛信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不含网上销售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以及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岛内居民返岛提取方式外,...
详情 +货物申报系统功能调整货物申报系统“综合查询”菜单下的“待办事项查询”功能将于2023年3月20日停用,最新的待办事项可至货物申报系统中的“海关通该功能可查询海关核商品归类、事后验估通知等待办事项。企业应多加留意该功能下的海关通知信息。知查询”菜单下的“待办事项通知查询”中查看。 ...
详情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 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以及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以下统称新纳入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
详情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通关那些事一、什么是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二、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世界各国都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我国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
详情 +(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公布 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等22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中的“注册登记”修改为“备案”。 (二)将第七条第一款中的“注册”修改为“备案”。 二、对《...
详情 +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61号令),以下为署令内容:海关总署第261号令(2023年3月7日海关总署令第261号公布 自2023年3月7日起施行)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05年3月21日海关总署令第126号公布、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1999年8月5日海关总署令第7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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